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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母親對我描述了當天我出車禍現場狀況和肇事者的說詞,她說在我出門不到幾分鐘就聽見電話響起,原先以為是里長打來的,不一會兒就聽到爸爸說我出車禍了。當他和爸爸騎車還未到事發地點,遠遠就先看見我騎乘的機車,機車整個右側爛掉,椅坐也壞了,而距離出事地點將近有二十公尺這麼遠,機車內放置的物品全散落一,鞋子也被撞飛散落在地,安全帽的面罩也裂開了。

  他心裡害怕的想著我的命還在不在?而在騎沒多久先是見到我臉色蒼白的躺在擔架上,突然之間我鼻子和嘴巴流血,右腳膝蓋以下整個向外斜像是骨折了,而我躺的地方與我出事的T字路口大約將近七尺遠,肇事者的車距離我躺的地方只差了不到十步的距離就會碾上了,對方的擋風玻璃有個明顯的圓形向外延伸的裂痕,看起來像是我有彈到他的擋風玻璃上,那個圓形應該是安全帽撞擊的,而他的車子與路口又有一段距離,地面上有著又深又長的煞車痕跡,有位目擊者特地等到父母到現場,並對爸爸說肇事者的車速非常快,目擊者在說完後才去上班,但是卻不知有沒有對警察說過,而肇事者看到我的父母就走過來說:「你女兒沒讓我,我直行,她轉彎」,接者救護車的人問:「要送到哪間醫院,是要壢新?還是804?」

  到了急診室後她先填寫了資料,接著志工就過來幫忙把我推去照腦波、在未到超音波室照腦波之前,我一直不斷的問她發生了什麼事,而我好像對他很陌生,後來又問他這是哪裡,照完腦波之後去照X光,先是照腳,再是照胸腔,照完後說我的右腿骨折需要先打石膏固定住,母親心裡正疑惑著為何骨折不先去開刀,醫生就對她說我的腦部流血又腦震盪還不能開刀,不然會有生命的危險。

  之後沒多久警察來了,問我能不能過去填寫資料,護士回答說我無法移動,於是警察請母親代為填寫,在他填寫完資料後對進行酒測,而肇事者的爸爸過來對母親說:「兩個人都壞運。」母親回他說:「你兒子開車開太快了!」對方爸爸卻很不友善對母親說:「不要說太多,警察有紀錄。」之後父親出現以後,他就沒有再講了,父親問肇事者在哪上班,對方說他在中壢三菱汽車修理廠當修理員,母親問他為何不走中豐路,對方回說:「走中豐路會塞車,走快速路會比較快。」對方離開後沒多久醫生出現對母親說:「現在目前沒有病房,也必須到加護病房觀察腦出血的狀況。」之後我就送進加護病房了!

  在護病房的第一天晚上,父母親在加護病房外遇到肇事者和其家屬,對方的爸爸對母親說:「你女兒願不願意給我我兒子做老婆?」但是母親沒有答應並把話題扯開,話題才沒有繼續進行。回到家以後,母親對父親說我在醫院對他說車禍之前的狀況,父親對母親說起對方在和警察做筆錄時說的話,對方說:「有貨車擋住她的視線才沒有看見我的車。」

  後記:在我聽完媽媽的描述後,於是開始和他討論,我對母親說:「明明當時我看見雙向無來車才趕過去,連前輪都已經到了巷口,我怎麼會知道他會從右後方撞來,又要怎麼讓他?而且他對你們的說詞和對警察的說詞聽起來就兜不上,對警察說因為有貨車擋住我的視線才沒看到他的車,那我又要如何讓他?更何況我就是沒看到車才過,怎麼會跑出一台貨車?而且他也不是我,怎麼會知道我的視線落在哪?」

  母親說:「如果當時有貨車,應該會是貨車撞到我,而不是他的車撞上我,擺明就是想推卸責任。而他的公司在中壢中華路上,七點四十分還在三興路,分明就是為了趕上班開快車撞到人。」

  我對母親說:「這麼不負責的人還想叫我嫁給他兒子,分明就是想說這樣就可以避免賠錢。已經三十三歲了,出了事情還叫爸爸處理,只能說明這個人很沒擔當,送給我都不要。而且因為他的關係,我賠掉我的建康和健全的身體、時間、計畫,我沒有必要再賠上我一生的幸福!」之後和母親不知道討論了多久才結束這個話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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