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先沒想要打這一篇的,但是看到網路上的一些對被害人二度傷害的言論,讓我有點忍不住。以下正題~
許多被性騷/被性暴力/被性侵的被害者,之所以選擇沉默,會有許多因素,除了恐懼不安,和自己感覺被羞辱造成的羞恥感、恥辱感外,還有一種自責未能保護好自己的心理,以及外在社會環境、風氣造成被害者不敢發聲。一旦被害者選擇站出來維護自身,或藉此避免繼續有下一個受害者出現,可能還要面臨以下狀況:
檢討被害者的聲音,責怪女性被害者的衣著(但也有穿著保守的女性受害),或其他;
或者冷嘲熱諷,對男性被害者嘲諷著「應該很爽」、「很舒服」……等輕蔑詞語;
或者被落井下石,說著「當時你為什麼不說出來,現在才說,有什麼意圖?」等令人心寒的話語;
又或者去維護掌權者、名人的名聲而不願意相信被害者的指控;
更甚者,是加害者為了維護自身戴著的名為良好人設的面具,想以訴訟方式迫使被害者閉嘴。
以上舉例幾個狀況,如此種種,更加強了其他尚未站出的被害者選擇隱忍不說。
接下來,細說被害者的恐懼,除了當時遭受性騷/被性暴力/被性侵帶來的恐懼和噁心感之外,事後還會不時不自控的想起當時遭受的狀況,再次加深了恐懼感,以及除了上述所說的檢討被害者的社會風氣帶來的恐懼外,而且如果加害者又是在外名聲良好的人物,或者權力在握的人時,如果選擇反抗,或者公開指責,甚至去報案,被害者可能恐懼著會發生不可預估的後果。被害者還可能恐懼著以下的情形:
『會不會因此丟失了工作?』
『會不會別人因此帶著有色的眼鏡看待?』
『會不會因此引來下一個加害者的侵犯?』
『會不會沒人願意相信自己,反讓自己陷入社會性死亡?』
以上只是舉例幾個被害者可能恐懼的因素,但被害者所處的環境不同,恐懼的問題也會因此不同,但有個共通的恐懼,那就是檢討被害者的社會風氣,會讓他們持續不斷的受傷下去。
以下推論性犯罪者的心理。加害者可能除了本身過度好色,也都有著自卑的心理,為了掩蓋住自己的自卑,而以自認為的性別優勢,或以自身的權力侵害他人,以加強自己毫無底氣的自信。他們有著奇怪的變態心理,看到被害者恐懼害怕、憤怒等的扭曲表情獲得快感和優越感,而這原由是來自--他們物化被害者,認為自己擁有掌控著被害者的權力,認為被害者已經臣服於他們的強大,因為他們認為能掌控一切,所以覺得在事後被害者可能因為羞恥、恐懼不安,而選擇隱忍,也更加助長他們繼續犯罪的的想法。
其實被害者不需要感到羞恥,不需要害怕而躲在加害者帶來的陰影之下,該羞恥、該害怕的是那些加害者,加害者憑什麼能裝得一副道貌岸然的樣子,活在陽光之下,他們才應該在他們所犯錯的陰暗底下檢討,並承擔自己犯錯後應當的苦果,而其他人對罪犯則是應該用最嚴厲的態度去譴責,對被害者應該溫柔安撫他們心理,不讓他們對社會絕望,甚至對人生絕望,對自身也有所警惕、告誡,並好好教導下一代如何尊重他人,這社會才會越來越好。
不能要求所有人都能同理被害者,而且也做不到同理,除了遇到相同狀況的人,否則怎麼可能理解那些受到侵害的恐懼、痛苦和反應,但也請不要視而不見、沉默以對,甚至落井下石,讓被害者再度傷害,有時那些言語就像是傷口上撒鹽,也不僅僅是二度傷害而已。
最後,任何理由都不是能成為犯罪的藉口,檢討被害者或選擇沉默、視而不見,不譴責罪犯/加害者的人們,以及為自身利益和為了獲得關注而誣陷他人的假被害者,都是犯罪者的幫兇,是讓社會成為罪犯溫床的催化者。
#願人們能彼此尊重
- Jun 28 Wed 2023 15:26
〔時事〕社會運動MeToo_他們為什麼說不出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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